罗鑫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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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
张某比特币期货微信群电信诈骗案,减轻处罚
        2020年疫情期间,张某因生活压力,听从朋友教唆,参加比特币期货微信群电信诈骗团伙,诈骗被害人,造成损失数额巨大,被认为犯罪团伙主犯。
        罗鑫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介入辩护,经耐心与公安机关沟通,赶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前,将被害人损失退赔至公安机关账户。
       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辩护人当即复制案卷材料,反复与当事人核对案件细节,提出多份罪轻辩护意见,推动认罪认罚,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移除主犯指控,改为从犯,减轻处罚,从宽提出量刑建议:
        当事人的量刑建议,比涉案金额更少的被告人于某少20%的主刑期,100%的罚金,为同案被告人及家属起到了现身说法的示范作用,对最大程度修复社会矛盾起到了客观上的推动作用。理由是:
        1.从犯,综合考虑张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最低,作用最小,加入团伙时间晚,退出早,关键的杀客户环节参与少,参与犯罪时间相对最短等情况,犯罪较轻,应当减少基准刑的50%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。公诉机关在确定量刑建议时,按照40%的幅度减少基准刑,不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,可以进一步从宽。
        2.积极退赃、退赔,退赔金额是其他同案嫌疑人退赔金额的3-6倍,其退赔时间在批准逮捕之前,早于同案其他嫌疑人3个月以上。张某在团伙中地位低,作用小,获利少,退赔多且早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%以下。考虑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退赔积极性的规定,其从宽幅度最高可以视同被害人谅解。公诉机关在确定量刑建议时,按照20%的幅度减少基准刑,不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,可以进一步从宽。
同时,张某退赔若干元,实质上覆盖了王某在本小组应当承担的退赔责任,在刑事责任上,也可以酌情考虑充分体现差异,进一步体现严惩主犯,宽待从犯的司法政策精神。
        3.坦白,如实供述有助于定案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%以下。公诉机关未充分考虑。
        4.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诈骗罪从宽情形,确因疫情影响、生活所迫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%以下。公诉机关未充分考虑。
        5.认罪认罚。公诉机关在确定量刑建议时,按照20%的幅度减少基准刑,与坦白的从宽幅度一致,未体现认罪认罚从宽精神,不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,可以进一步从宽。
        6.其他酌定情节,如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参与扑灭火灾一次,大学期间获得过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,大学入党,曾长期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,可见其并非罪大恶极之人,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。公诉机关未考虑。
        7.类案平衡,(20xx)渝01xx刑初xx号xxx诈骗一案,xxx诈骗x万余元,该判决处xxx有期徒刑x个月。张某涉案金额与xxx相近,情节相近,但量刑建议是xxx3倍多,量刑建议明显失衡。另据张某本人陈述,其看守所同监舍一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,某日开庭,涉案金额为xx万余元,量刑建议与张某同样为若干年八个月,当庭宣判若干年4个月,未交罚金、未退赃。然而,张某被控诈骗若干元,不到该同监舍被告人的一半,如照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,将不能实现类案量刑平衡,显失公平。
        罗鑫律师认为,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仍然过重,对该量刑建议持保留意见。
        法庭上,罗鑫律师提出,张某应当判处更轻的刑罚,得到法庭采纳,在量刑建议基础上,进一步减轻处罚。
2021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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